廢舊鉛蓄電池危害小常識及處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3-05-18 點擊量:300
鉛蓄電池已有150多年歷史,是目前世界上產量大、用途廣、環境影響較大的一類電池。如今,騎電動車的用戶越來越多,那么廢舊不用的電動車電池咋處理?
△鉛蓄電池的自白
“我”是誰?
用過的廢鉛蓄電池在很多人眼里是“廢物”。
廢鉛蓄電池并非廢品,更不是環境保護的“洪水猛獸”。鉛蓄電池含74%的鉛,從廢鉛蓄電池中回收鉛,既可以減少原生鉛礦的開采,又能夠有效降低鉛的環境風險。盡管廢鉛蓄電池七成以上可以重新提煉利用,“含金量”十足,但是其實際利用率并不高。
據測算,2017年我國鉛蓄電池產量在600萬噸左右,并逐年遞增。鉛蓄電池保有量不斷上升,報廢量也隨之逐年增長。被遺棄的廢鉛蓄電池通常被作為危險廢物,這些電池如管理不善就會導致重金屬鉛和含鉛酸液泄漏,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我”要去哪?
有數據顯示,80%以上的廢鉛蓄電池流入非法渠道。在小作坊里一把斧子、一個爐子就能提取鉛,只是這樣的低成本提取對環境危害很大。
在正規公司,環保設備占40%,其他加上運維、折舊等因素,環保成本占再生鉛回收總成本的20%以上。
受到市場利益驅動,目前廢鉛蓄電池形成了一條由個體收集者、非法再生鉛企業、非法電池生產企業等組成的逃脫監管的廢鉛蓄電池“體外循環”產業鏈。
廢鉛蓄電池回收亂象,成為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瓶頸”。
△鉛蓄電池的新生
產生單位:廢鉛蓄電池的產生單位應將廢鉛蓄電池提供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貯存、利用、處理。
收集單位: 收集廢鉛蓄電池的單位須持有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運輸單位:運輸廢鉛蓄電池的單位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貯存、利用或處置單位:貯存、利用或者處置廢鉛蓄電池的單位,須持有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哪些情況會被處罰
無資質而收集、貯存、利用或處置廢鉛蓄電池的,或將廢鉛蓄電池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的,由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